各街道办事处(乡、镇)住房保障所:
集宁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从2017年10月11日开始办理2017年第十批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(家和欣苑),现将各街道办事处(乡、镇)辖区内2017第十批入住家庭名单转给贵所,请贵所务必按照名单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第十批入住家庭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时间:2017年10月11日起-2017年12月10日止。
二、办理地点:集宁区新体路169号房产局住房保障中心。
三、所需证件:主申请人身份证,低保证、低保金三个月银行流水单(原件及复印件),请各各街道办事处(乡、镇)住房保障所按照第九批入住名单通知。
四、如有因通讯方式改变等原因确实无法通知的,请各街道办事处(乡、镇)住房保障所以名单方式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我中心。
特此通知
集宁区住房保障中心
2017年10月10日